停车场车棚新建工程
一、招标人:物资采购站
二、招标代理
三、项目名称:停车场车棚新建工程
四、项目编号:2020-JW16-G1011
五、项目说明:本工程为车棚新建工程招标,主要包括:大门外两侧停车场停车棚新建等。本项目不分包,本项目控制价为1888727.80元。
计划工期: 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
六、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非山东企业请提供所属省或市的信用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自行查询提供截图打印并加盖公司公章),未列入军队采购违法失信供应商名单;
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人、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需提供近1年的社保证明(入职未满1年的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9、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1日)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业绩并提供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道路工程类业绩,合同金额≥60万元;膜结构业绩,合同金额≥30万元。上述两类业绩至少提供各一个,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 8月 27 日 9 时 00 分至2020年 9 月 2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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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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