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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报刊简明目录及宣传手册印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8-27

  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报刊简明目录及宣传手册印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报刊简明目录及宣传手册印制项目

  2、招标编号:LNCH-YZ-20200801

  3、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报刊简明目录及宣传手册印制项目,本项目预估金额为75万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预估金额即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内容:根据省分公司集邮与文化传媒部提出的采购需求,采购中心拟对全省报刊简明目录及宣传手册印制实施采购。本项目印制目录及宣传手册样式共计6种,用量预算34万本。(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5、服务期限:指令下达后15天内提供产品。

  6、服务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1号

  7、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应包括印刷等营业范围。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3)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供应商应能开具正规机打的国家税务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6)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未出现严重违约或未出现重大的技术问题,无涉及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13)投标人必须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14)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8、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27日至2020年09月05日,每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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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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