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
神华新疆68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卸储配煤装置新增除尘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9-26

1. 招标条件

神华新疆68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卸储配煤装置新增除尘系统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107529。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技术规格书中要求的除尘系统全套设备及配套辅材。以及除尘系统现场指导、系统调试和培训,并对除尘装置的除尘效果负责。(具体标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装置

设备

数量(套)

主要性能参数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仓前临时汽车卸煤槽

布袋除尘器+无动力抑尘装置

1

震动给料机落料点,带宽1400mm,处理后粉尘浓度:≤10mg/m3

交货期:2017年12月15日前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神华新疆煤基新材料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

仓前临时汽车卸煤槽地下转载点

无动力抑尘装置

1

输煤转载点,带宽1400mm,处理后粉尘浓度:≤10mg/m3

3

2号汽车卸煤槽

无动力抑尘装置

1

震动给料机落料点,带宽1600mm,处理后粉尘浓度:≤10mg/m3

4

1C#转运站

无动力抑尘装置

1

输煤转载点,带宽1600mm,处理后粉尘浓度:≤8.5mg/m3

5

1A/1B#转运站

布袋除尘器+无动力抑尘装置

2

输煤转载点,带宽1800mm,处理后粉尘浓度:≤8.5mg/m3

6

9#仓上转载点

布袋除尘器+无动力抑尘装置

2

输煤转载点,带宽1800mm,处理后粉尘浓度:≤8.5mg/m3

7

仓内正压消除

微动力抑尘装置

2

处理风量10000m3/h

8

储配仓仓下

无动力抑尘装置(23套)

21

环式给料机落料点,处理后粉尘浓度:≤8.5mg/m3

1-7#,带宽1200mm

2

8#/9#,带宽1400mm

9

2#转运站

无动力抑尘装置

3

输煤转载点,带宽1200mm,处理后粉尘浓度:≤8.5mg/m3


备注:

(1)交货时间见上表;*

(2)上述每项招标货物的型号和规格若与第五章 设备技术要求中不符,请以第五章 设备技术要求中的型号和规格为准;

(3)投标人不可选择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承担本招标项目不得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提供承诺书)

(3)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

(4)业绩:投标人必须具备除尘设备的系统设计、制造、成套供货、指导现场安装及调试能力,且2014年至今有应用在输煤系统中除尘成套设备供货的运行业绩不低于3项;(相应能力和是否正在运行应提供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及双方签字盖章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

3.5未能完成本招标公告第4条要求的注册流程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4. 注册审核步骤流程

4.1网上登陆主页—注册—注册成为投标人,之后填写 供应商注册信息 并上传相关证照资料,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注意留存账户和密码信息);

4.2注册原件审核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如已完成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原件审核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7房间,注册咨询电话:010-58131370。

4.3已完成注册并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必重复办理;

4.4其他报名所需携带资料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7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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