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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ZB20-079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辆段5T运用车间通勤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08-28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辆段5T运用车间

通勤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ZB20-079)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辆段委托,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辆段5T运用车间通勤车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彩印件);

7.投标车辆必须参加车辆保险,具有车上乘客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提供该车辆的保险复印件;

8.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上并具备租赁大客车经营范围的公司(提供彩印件);

9.企业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10.企业近三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

11.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申请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处于停产停业或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法律法规许可的正当行为受到限制的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1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3、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中国铁路总公司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中国铁路总公司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从2020年8月29日起至 9月 2日止,每日8时30分至17时00分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2.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200_元人民币,中标或未中标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标书费,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在发送报名表之前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829274403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0471—6529727

3. 投标单位需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及要求,将标书费汇款至汇信公司指定账户,并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及开票信息。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3),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信息表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填写盖章并扫描为图片格式后发送邮件至邮箱594655452@qq.com,报名资料不全、标书费转账错误或逾期报名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报名邮件主题格式:【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注意:邮件未被系统自动退回的,可视为报名资料发送成功,不需要使用电话或传真进行确认)。

5.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将根据报名表所填信息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纸质版招标文件根据需要进行邮寄。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 1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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