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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C区项目海缆监测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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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C区项目海缆监测系统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P-06242013151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C区项目海缆监测系统采购,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福能海峡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  福建省福能海峡发电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C区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东部海域、闽江口南岸,场址距离长乐海岸线31~50km海域,水深31~45m,项目规划面积为58.6km2,总装机容量498MW,配套建设1座海上220kV升压变电站和1座陆上集控站。

本项目共2回220kV海底电缆(每回约41km)和20回(含远景4回)35kV海底电缆(总长约135km)的温度、海缆扰动、海缆埋深和海缆周边海域的船只进行监测,并集成一套海缆综合在线监测系统,监测主机布置于海上升压变电站,监测数据通过220kV海底电缆内置通信光纤上传至陆上集控站内。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一套海缆监测系统整体技术方案、以及所采购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保险、现场交货、安装、调试、联调(对侧变电站相关系统)、试运行、培训、验收、技术服务、售后、相关系统验证试验等各方面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3供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地点:计划2020年12月20日前将海缆监测系统及附属设备运至海上升压站陆上建造场地(厦门)和长乐C区项目陆上集控站(长乐),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投标人应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能力,并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交货时间要求。投标人若为产品的销售(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授予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3.3 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至少投运3个海缆监测系统业绩(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用户所出具的使用证明(或验收证书)及相对应合同复印件);

3.4投标人所供设备须通过国家第三方权威检测,并出具产品检验报告及认证证书;

3.5投标人所供设备应包含但不限于光纤测温和载流量分析软件,该软件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取得针对该项软件的完全授权;

3.6 投标人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严重不良纪录,投标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

3.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自 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拟投标产品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事故;

3.9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电子售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2日(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的“电招企业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成功后,通过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的“电子招投标采购平台”入口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办理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手续(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并办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手续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则潜在投标人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平台,并以电话(0591-83702581)的方式通知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系统方可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的“文件下载”下载“投标企业操作手册”或直接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91-83708622、83708660、83709786)。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招投标活动。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从投标人住所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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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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