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甲路翻车机系统改造EPC项目
招标编号:HNZB2017-05-03049
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甲路翻车机系统改造EPC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甲路翻车机系统改造EPC项目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有兴趣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7、#8机组为国产660MW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设计用煤以火车来煤为主。#7、#8机组输煤系统按满足规划容量4×660MW机组的耗煤量设计,火车煤接卸系统设计为两套“C”型双车翻车机系统,土建基础部分按两台翻车机系统一次建成, #7、#8机组基建安装时,系统只安装了乙路双车翻车机系统,厂内铁路布置为折返式,铁路线按1重1空1走行配置;预留安装1套“C”型双车翻车机及其调车系统和1重1空厂内铁路线的条件。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甲路翻车机系统改造EPC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11月1日,改造总工期为 87天(含调试、验收、投运)。
1.2招标范围
| 名称 | 模式 | 招标范围 |
|---|---|---|
| 甲路翻车机系统改造EPC项目 | EPC |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甲路翻车机系统改造EPC项目,主要包括工艺设备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试验验收等工作。主要包括1台双车翻车机系统、5台活化给煤机、5台振动斜煤篦、#1甲皮带卸煤系统以及配套的电缆、控制系统等。本工程土建部分已在基建时完成,投标人需负责对土建结构进行现场确认和承载核算,并根据现场预埋基础进行设备设计制造(不允许较大基础改造)。 |
2.1.1 申请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1.2申请人是设备的制造厂家;安装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资质具备电力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安装、设计若分包,请提供分包商相关资质)。
2.1.3申请人在与本工程相关的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建筑安装、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供货(或制造)相应的资格及施工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能力;
2.1.4申请人至少具有3台套双车翻车机供货业绩及安装业绩(安装若分包,请提供分包单位的安装业绩),在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营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并提供第三方监测报告扫描件,业绩以所附合同的扫描件为准;
2.1.5申请人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如有),符合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2.1.6申请人应具有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1.7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2.1.8申请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且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9.申请人无合同纠纷,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11申请人具有检察院出具的无合同纠纷、诉讼、行贿受贿记录;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1.13.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5月10日09:00起至2017年5月15日17:00止,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费:532元/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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