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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带式输送机托辊及托辊支架物资单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9-28

第一章招标公告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带式输送机托辊及托辊支架物资单价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为:CSIEZB170507507
1. 招标条件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带式输送机托辊及托辊支架设备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带式输送机托辊及托辊支架设备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3.2营业执照必须具有制造输送机械及配件的经营范围,具有产品名称包含带式输送机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3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上一年度经营状况良好,主营收入不低于200万(提供上一年度损益表);

3.4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

3.5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经过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输煤系统3年及以上运行实践,是成熟可靠的产品(提供用户使用证明及对应合同);且近三年(2014年至今)在单个电厂年度累计供货合同大于30万的业绩至少3份(提供合同复印件);

3.6近三年内未出现安全、质量、环境责任事故;

3.7近三年内经营信誉良好,无合同违约和合同纠纷事件发生;

3.8在台电公司、国华公司及其它企业无不诚信事件;

3.9非国华公司、台电公司四级承包商或黑名单数据库内承包商

3.10非神华集团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数据库内承包商。

3.11投标人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审核地点详见)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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