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3年天津院增稠剂等消泡剂制备用原辅料采购专有化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货物名称: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3年天津院增稠剂等消泡剂制备用原辅料采购专有化协议 |
交货期: | 根据实际订单需求供货,最短交货期为通知之日起15天 |
数量: | 三年期预估用量:增稠剂 30吨;聚醚改性硅油 60吨;乳化分散剂45吨,以实际订单需求为准 |
交货地点: | 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85号,具体以订单要求为准 |
项目概况: | 为提高采办工作效率,批量采办降低采购成本,对增稠剂等消泡剂制备用原辅料采购项目进行。 1、送样要求: 提交样品:250g/种。 收样地址: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85号 收样截止时间:自发标之日起7天内。 送样提供资料:向收样人提供联络人、电话和邮箱,以便反馈试验结果。 2、测试评定:产品测试评定需由甲方实验室测试合格为准,如产品在甲方实验室测试不合格,则视为技术指标不合格,以甲方出具的试验报告为依据,由收样人负责提供。甲方实验室出具检测结果的时限为送样截止之后十天内。 |
项目所在地: | 天津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包含化工产品制造或销售。 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具备消泡剂或其他相关化工产品业绩至少一项,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内容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供货名称及数量;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2017年-投标截止日之前)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0年08月31日到2020年0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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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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