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第八师 121团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BTJY08SLGK2020080)已经由以兵财农〔2019〕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农业技术某总站,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八师 121团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立项批复投资额为2984.28万元;本次招标额为23.17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BTJY08SLGK2020080-01-01 | 第八师 121团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 第八师 121团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过程的审核,隐蔽工程的旁站,整个项目资金的拨付及使用,验收后的结算审核及竣工决算审计等全部工作内容) | 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符合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注册的社会中介机构;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格证书乙级及其以上资质等级的资质证书和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外省企业中标后按新建标【2020】3号要求填报信息进行网上备案登记,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熟悉与全过程项目工作有关的法律规范,熟练掌握全过程项目的各种规定,没有发生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和各类行政司法诉讼败诉及借用、挂靠他人资质等不良记录。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单位必须明确由具备造价咨询单位作为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9月01日 10:00:00至2020年09月06日 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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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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