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宏丰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红树梁煤矿变更环评及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准格尔旗宏丰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红树梁煤矿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11〕143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准格尔旗宏丰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准格尔旗宏丰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准格尔旗宏丰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红树梁煤矿变更环评及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
(2)招标编号:HBCT-200771-004。
(3)项目建设规模:
红树梁矿井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龙口镇,井田范围内地质资源量64676万吨,工业资源储量60669万吨,设计可采储量40448万吨,设计生产能力500万吨/年,服务年限62年。建设项目总造价247391.99万元,其中,矿井180373.21万元,选煤厂39049.45万元,铁路专用线27969.33万元。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能源〔2011〕1437号文对内蒙古准格尔旗红树梁煤矿项目予以核准。红树梁煤矿项目包括矿井和选煤厂两个部分。按照规划,红树梁煤矿项目建设于2020年12月31日达到联合试运转条件,2021年6月30日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按照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44号,2018年修正版)等相关法规要求,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论证,并依据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完成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
在完成该项目环评变更后,建设项目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等相关文献资料要求的验收条件后,中标人启动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4)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龙口镇。
2.2 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1、编制红树梁煤矿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批,取得变更环评批复文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对建设项目现场进行踏勘,进一步的核实变更内容;
2)收集、整理、完善变更需要的资料文件;
3)根据变更内容分析本项目的各类污染源强并制定列出该项目的特征污染物;
4)根据各类水、气、噪、土壤、固废等技术导则要求编制环境监测方案;
5)建立水、大气、噪声、土壤、固废模拟计算模型,分别对所有污染物源强进行核算预测;
6)根据“三线一单”空间管控要求,对本项目的符合性进行论证;
7)分析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技术政策;
8)根据现有环境保护措施是否满足防止生态破坏和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进行分析;
9)对建设项目采取的措施实施后是否满足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进行论证;
10)根据建设项目特点提出保障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排放的监测措施;
11)根据以上内容编制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批,取得变更环评批复文件。
2、编制红树梁煤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在自主验收平台公示,最终通过生态环境部的备案,完成红树梁煤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对照环评及环评批复内容逐一核对实际建设情况;
2)收集、整理、完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需要的各类资料(如:各类污染物治理设施处理工艺、处理量、应急预案等);
3)根据环评内容逐一核实水、气、噪、土壤、固废等污染物产生量、排放去向;
4)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及现场防治工艺、措施、相关技术资料,出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5)根据监测方案对本项目所有产生的污染物进行连续监测,根据实际情况检测2到7天;
6)根据监测的结果核算污染物的排放量是否满足环评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并对污染物的处理效率进行核算;
7)根据项目的特点对项目区域内的生态环境进行调查;
8)对以项目为中心5公里内居住的居民进行公众调查;
9)根据以上内容编制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10)协助招标人成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领导组,并对本项目开展自主验收评审工作;
11)根据验收组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将最终版的验收报告及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
12)公示完成后协助企业将本项目上传至建设项目自主验收平台。编制红树梁煤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取得生态环境部专家组自主验收合格的意见,最终通过生态环境部的备案,完成红树梁煤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2)服务期限:联合试运转前完成环评变更,联合试运转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完成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变更环评及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具体工作时间节点由中标人根据总体工期目标倒排并报招标人确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须包括环保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内容。
3.1.2 业绩要求:
(1)近三年(2017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不少于3个类似咨询服务(年产500万吨及以上煤炭企业)业绩,且环评报告书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批、备案(提供批复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至少具有5名环评工程师,且至少有1人参与过5Mt/a的煤矿环评编制工作。
3.1.5 其他要求:
(1)凡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如已通过不必重复办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等相关资料自发布之时起,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获悉。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1日9时0分至2020年9月7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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