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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绍兴市分行2020年律师库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2020-09-01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绍兴市分行2020年律师库入围项目(招标编号:CITCC-ZJ20PB0201022),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拟通过本次招标组建市分行律师库,为招标人提供法律咨询、重大事项法律论证、复杂业务法律风险预防、诉讼应对等服务。

  本次集中招标有效期为:三年。

  1.2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序号

  标包名称

  服务内容

  拟选取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拟选取的中标人数量

  标包1

  市本级

  法律顾问、不良资产诉讼

  4

  4

  标包2

  嵊州

  不良资产诉讼

  2

  2

  标包3

  上虞

  不良资产诉讼

  2

  2

  标包4

  诸暨

  不良资产诉讼

  2

  2

  标包5

  新昌

  不良资产诉讼

  2

  2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法律顾问

  3万元/年(含税)

  不良资产诉讼

  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ON)100%,参照《浙江省律师及法律工作者收费指导标准》(浙价服〔2015〕203号)

  信用卡诉讼

  900元/次(含税)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1.5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7)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8)投标人存在有违商业规则,有违诚实信用行为的;

  (9)在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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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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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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