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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项目全厂外墙板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020-09-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  
一、招标条件
    本 陕西榆林项目全厂外墙板安装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GPEC-GC-0121200-011-2020-018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进度款,招标人为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全厂外墙板、压型钢板屋面板、墙架钢结构等制作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陕西榆林项目全厂外墙板安装工程专业作业分包工程A标段工程范围内主厂房外封闭、炉前低封、锅炉紧身封闭、锅炉电梯井封闭、除尘器室外封闭、烟囱电梯井外封闭、渣仓基础外封闭有保温金属外墙板及钢支撑、桁架、墙架,除尘器室屋面、烟囱电梯井外封闭、烟囱电梯井屋面无保温金属外墙板及钢支撑、桁架、墙架。报价范围见本次提供工程量清单及对应图纸和国家标准规范应包含的工作,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附件。
合同接口及分界线划分
1、本项目与其他项目的接口原则除主合同明确外,其他原则上以设计院各专业出的施工图纸界线为准,当出现与其他工作面接口时以甲方出具的现场施工指令为准。
与安装的接口:配合管道机务、电气、门窗、设备、水电、通信、消防、通风空调等安装工程的孔洞留置、开孔、敷设、孔洞加固及洞口封堵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2.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有(无)保温金属外墙板、屋面板:包括但不限于檩托、钢支撑、桁架、墙架、抗风柱焊接安装,补漆,有(无)保温金属外墙板安装、屋脊、檐口、檐沟、天沟、泛水、女儿墙盖板的施工(含吊装机械的配备);所有墙板系统(包含雨棚天沟)涉及的防水施工;安装过程所需的施工措施或脚手架搭拆等完成墙板、屋面围护系统安装的全部工作内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窗户、洞口开孔封堵等;
2)投标方负责完成主合同中属于本合同范围内甲方的全部工作,并满足主合同的要求,工程范围内的消缺、设计变更施工,该工作属本施工合同范围内工作,投标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推卸工作。
3)材料二次及以上转运的装、运、卸工作由投标方负责(场内大型吊机、移动吊机及运输平板车由招标方提供)。
4)工程施工期间的现场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期间的设备材料维护、成品保护、安全措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保洁工作。
5)负责本协议工程作业区域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具体区域和责任时间由工区依据工作情况书面确定。
6)本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所有焊接工作在本合同范围内,其中焊材由招标方提供,乙方付费使用。
7)根据图纸及说明、设计变更、施工方案等要求所进行的材料计划编制报审;场内材料倒运及垂直运输(机械及人工乙方负责)、保管等。
8)负责乙供材料的采购、运输和保管、材料厂家来源地考察费用及材料的卸货、保管、水平运输、乙供材料检测及相关试验等。
9)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现场勘察),充分考虑建设地的地质条件、社会环境和工程特征等编制施工方案并精心组织施工。
10)各施工班组相关工序和工作面的配合施工,不得影响其他班组的施工。
11)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前施工成品保护;安全防护设施搭拆;夜间施工照明;成品保护、材料定置化堆放;施工区域每天的文明清理等;根据图纸、设计变更、施工方案等要求需完成的全部工作措施内容;因场地或施工作业面的原因造成材料的倒运和发生的相关措施;具体工作内容以设计院设计的相关施工图纸以及相关设计变更单、技术资料、甲方指令等(含口头)。
12)配合业主、甲方进行验收等有关工作(含消防验收);配合业主要求的水土保持工作;配合结构、装修、安装等各专业交叉作业。
13)本工程的脚手架搭拆工作由投标方负责,脚手架材料由投标方提供。
14)生活场所、设施租赁甲方有偿提供宿舍标准:1.宿舍费用按600元/间/月(6人间,仅提供房间);2.生活用电费为0.8元/KWh,生活用水为10元/吨,公共区域使用费用按实际使用比例进行分摊。以上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生活用电费用按双方对总电表共同确认的数量按照价格按月结算,线路损耗按比例分摊,据实结算,生活用水费用按双方对水表共同确认的数量按月结算。当总表和分表有差时差额部分将按各分表用量比例分摊差额部分;若乙方水电管理混乱,乱接水电,甲方将双倍收取水电费,在合同结算款中扣除。
2.3 计划工期:273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甲供范围:
主材:本工程所需主材(合同范围内的有(无)保温金属外墙板、有(无)保温压型钢板屋面板、钢支撑、桁架、墙架、抗风柱)由甲方提供,除甲供材料外,均由乙方自行采购、运输、保管、使用,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消耗性材料:钢结构油漆乙供,焊材由乙方付费甲方供应,其他消耗性材料乙供。
周转性材料:架子管、扣件、钢跳板由乙方提供,乙方负责脚手架搭拆工作。
机械:甲方仅提供到场卸车机械及塔吊、50吨及以上垂直运输机械、施工电梯、龙门吊。除以上甲方提供机械外,施工机械及机工具由乙方提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主体工程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分包商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担任过50MW以上燃机机组或类似专业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职务。
4)投标方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等;
5)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9月14日16:00至2020年9月21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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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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