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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锦嘉园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及咨询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2020-09-02

兴锦嘉园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及咨询服务(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锦嘉园建设项目已由主管单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昆明邦元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及咨询服务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兴锦嘉园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及咨询服务(二次)(招标编号:0848-2040FW214015)。

2.2 项目地点:昆明市呈贡区斗南片区东部与龙城街道办事处交界处,瑞香西路与兴呈路交叉路口旁,彩云路西南侧。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2.4 项目概况:兴锦嘉园建设项目位于昆明市呈贡区斗南片区东部与龙城街道办事处交界处,瑞香西路与兴呈路交叉路口旁,彩云路西南侧。项目占地69938.98平方米(104.91亩),总建筑面积341397.3㎡,本次审核金额约7.1亿元。

2.5 招标范围:工程结算审核服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资料审核;工程量、材料价取定、定额套用和取费审核;设计变更、签证审核;建筑面积审核等。审核完成后按要求填报经济指标分析表,针对我公司对预结算管理板块,经济管理板块或其他涉及板块的管理提出建议性报告等。

2.6 服务周期:6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昆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云南省、昆明市的其他相关规定,并确保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

3.2 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3 企业业绩要求:2017年至今(按合同签订时间)应至少承担过2项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结算审核业绩,并提供能够体现规模的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

3.4 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单位,自2017年至今(按合同签订时间)应至少承担过1项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结算审核项目负责人,并提供能够体现项目负责人及项目规模的业绩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2019)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6省外企业应提供入滇登记手续。

3.7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及“信用中国(云南)”的失信被执行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 2020 9 3 日至20209 9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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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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