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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镇排水管网工程—兴隆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二期)林业局部分项目项目兴隆镇排水管网工程—兴隆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二期)林业局部分项目标段招标
2020-09-03
招标编号:QR202008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镇排水管网工程—兴隆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二期)林业局部分项目已由巴发改【2018】10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巴彦县水务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巴彦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千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隆镇排水管网工程—兴隆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二期)林业局部分项目

2.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工程包括1#泵站管理室建筑装饰工程、电气工程、一体化泵站设备,2#泵站管理室建筑装饰工程、电气工程、一体化泵站设备,阀门井建筑装饰工程,林业局区域污水截流管线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4工程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巴彦县兴隆镇。

2.5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6006280.43元。

2.6施工周期:2020年10月10日至2021年06月30日;264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要求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失信行为记录,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至少包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施工员(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岗位证书)1人、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岗位证书)1人、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不少于1人。

3.4信誉要求: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核查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网址:http://hd.chinatax.gov.cn/。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09月03日17时00分至2020年09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并且同时在黑龙江建设网-黑龙江工程招标网(http://www.hljztb.com/)监管系统内登记,未在监管系统投标登记和超过规定时限登记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在监管系统录入的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所投标工程的评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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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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