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取暖煤采购招标公告
受某部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冬季取暖煤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0-JKFDDA-W100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货物 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冬季取暖煤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 吨 | 1210 | 2020年10月1日前全部送货到位 | 陕西省、甘肃省,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 采购预算76.23万元 |
说明 | 1.投标人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运杂费:包含在此次报价范围内。 |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至17:00(北京时间)。
(二)发售地点:网上发售,详见本部分第十条特别告知。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1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若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出示法人代表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2020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2020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7.非外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函;
8.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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