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日新天门工业园风电场项目设备与材料监造服务招标公告
2020-09-03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武汉日新天门工业园风电场项目设备与材料监造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C00531-050402-F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天门市。
1 招标条件
本武汉日新天门工业园风电场项目设备与材料监造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编号 NC00531-050402-F001),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资金来源为项目法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天门市金盼新能源有限公司武汉日新天门工业园风电场项目,本项目安装31台MySE3.2-156/140机型,总装机容量99.2MW,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外送线路长度约11km。项目计划2020年8月20日前进场,开展前期工程准备、项目部筹建等准备工作。本项目拟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两台机组并网发电,2021年6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武汉日新天门工业园风电场项目设备与材料监造服务采购,主要包括本项目的风机(含主机、叶片、轮毂)、塔筒、箱变、主变、升压站电缆的生产全过程监造验货,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对本项目风机(含主机、叶片、轮毂)、塔筒、箱变、主变、升压站电缆按招标人认可的监造大纲全程驻厂监造,招标人有权随时进行抽检设备的监造情况。
(2)监造前由招标人将需监造设备的技术协议发给监造单位,由监造单位对设备的质量进行监造管控,监造合格发运后监造方需将监造过程中的相关报告提交给招标人审核;
(3)监造方必须为招标人提供:
a. 被监造设备备料时,提供整套设备的生产计划及每一个月度实际生产进度和月度检验计划;
b. 与被监造设备监造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和/或不一致性报告)及其它有关文件以及复印件。
c. 由监造方负责监造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包括分包、外购与进口部件),在生产过程中都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部套(或整机)总装和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
d. 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所有这些正式的记录文件及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邮寄给招标人,此外,由监造单位监造的所有货物,应有制造厂出具的并经监造单位签署认可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试验报告,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4)招标人有权随时查阅监造单位的监造记录,如果招标人要求复制,监造单位必须提供复印件。
更加详细的工作内容、工作界面及要求见第五章 技术条件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机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服务范围涵盖设备与材料监造服务,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中国设备监理协会核发的电力工业中的风力发电站设备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在有效期内的国家认可委检查机构认可的ISO17020证书或国外机构颁发的机构检查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措施;有完整的监造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监造大纲、监造手册、监造实施细则等。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丰富的设备及材料监造服务经验,近三年内具有国内100MW及以上风力发电场设备监造业绩(并应能覆盖所有设备监造范围)。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存在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投标的情形,且投标人不在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中。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0年09月03日至2020年09月08日,每日06时至22时 (北京时间,下同)。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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