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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焦化煤气精制和油库系统自动化改造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2020-09-03

招标公告

焦化煤气精制和油库系统自动化改造总承包工程

招标编号:[2020]建招第057号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现对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焦化煤气精制和油库系统自动化改造总承包工程方案完善、工艺布置设备及材料供货、建安施工、调试、保修等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焦化煤气精制和油库系统自动化改造总承包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建的项目位于三明市三钢厂区内。

2.2 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

本次改造主要提升精制煤气、油储工序自动化操控水平,同时与新建6.25m焦炉工程配套实现集中控制,实现煤气精制及油储系统的远程操控和监视,满足现场无人值守的要求。

主要改造内容有:对焦化厂煤化工精制煤气、油库系统的集散控制系统(DCS)进行扩容,并在西南侧检修房二楼增设一远程控制站,优化控制系统集成、实现DCS控制或检测,及其他实现本工程功能所需的配套改造。

中标人负责以上工程所需的方案完善、工艺布置、设备及材料成套供货、建安施工、调试、验收考核合格、保产达标、技术培训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直到工程的交付正常使用、保修等总承包。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2.3 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为合同生效时间,计划交工时间为合同生效后3个半月(投料试车合格)。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3000元(不含税)支付违约金,累积计算。工期延误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5%封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独立企业法人。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3.3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4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拥有一个2017年8月1日至今已投用的自动化项目改造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及相关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均需加盖公章。相关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指的是由业主方盖章确认的竣工验收报告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检测报告或其他业主方盖章确认的有效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6投标人的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注册工程类相关执业资格(不低于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

(2)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4日至9月9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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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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