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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发电公司燃料系统零星外委招标公告
2017-10-09
华能日照电厂一期燃料系统日常零星外委项目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日照电厂一期燃料系统日常零星外委项目。主要对一期燃料系统的地下管网的泄漏治理、日常零星设备防腐、设备日常零星借工、设备日常维护中的零星拆装(不含机组的大小修及保温架子)、零星土建施工等的输煤系统日常维护过程中的零星辅助工作。
1.2.招标范围:
1.2.1.工程范围:华能日照电厂一期燃料系统的地下管网的泄漏治理、日常零星设备防腐、设备日常零星借工(不含检修借工)、设备日常维护中的零星拆装(不含机组检修及保温架子)、零星土建施工等的输煤系统日常维护过程中的零星辅助工作。
1.2.2承包方式:以包工、包辅料且提供现场专用工具的形式承包(招标方提供设备维护所需的如备件、油漆、管材、钢材、焊条、氧气乙炔等主材;投标方提供如水泥、砂石等建筑类及其他辅材)。
2.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3.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
3.1.1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1.3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6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山东公司、华能日照电厂的不良记录。
3.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 本项目禁止分包。
3.1.10 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3.1.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2申请人资格条件:
3.2.1 投标方需具备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法人单位,注册资金600万元以上。
3.2.2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防水防腐保温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3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三年所承揽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保责任事故。
3.2.4投标单位具备承担与招标项目对应的30人以上的项目管理能力,人员技术能力及素质具备招标书规定的技术要求。
3.2.5 投标单位须为其派出人员建立完善的社保制度。
3.2.6 申请人施工业绩须具备近5年内,至少有2个同类火电机组维护项目且运行良好的业绩或1个2年以上运行良好的业绩。
投标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原件、发票原件现场备查,并注明业主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网站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申请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尚未注册成为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4.3 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7年10月10日8:30起至2017年10月14日17:00止,登陆上传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网上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有意向的申请人以上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进行核查,核查原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最终确定参与投标的申请人,审核合格后,申请人可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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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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