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一期两台机组脱硫净烟改超低标准CEMS分析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9-30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一期两台机组脱硫净烟改超低标准CEMS分析系统项目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一期两台机组脱硫净烟改超低标准CEMS分析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项目规模: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2×300MW+1×600MW机组;
招标范围: CEMS分析系统2套,交货地点: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7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300MW等级及以上超临界工程不少于3套电厂项目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设备投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9月9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9月14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一次招标已经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在本次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回函到公告中招标代理的电子邮箱,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如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未回函确认,视为放弃投标。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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