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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公馆(10#地)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2020-09-09
公告
蓝山公馆(10#地)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ZB23-200902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蓝山公馆(10#地)供配电工程(招标项目编号:XCZB23-200902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郑州盛之荣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康宁路东、天安街南侧、工信大道西侧、惠安街北侧(新密市产业集聚区内),详细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电力监察委员会(或能源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或以上)、承修类三级(或以上)、承试类四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新密市供电部门已办理备案手续【在新密市供电部门已备案的提供新密市供电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备案证明材料的需至少提供一项供配电施工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竣工报告】;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已完成或在建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不少于6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业绩合同具有合同双方骑缝章);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不少于6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业绩合同具有合同双方骑缝章);
3.4投标人自行承诺无行贿犯罪记录(内容涵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加盖公章;
3.5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以来为拟派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连续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查询明细表或者网上下载的网页版(含查询网址)的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6投标人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有效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则提供从企业成立之日起以来有效财务审计报告);
3.7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②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9月10日00时00分00秒---2020年09月16日23时59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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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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