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太原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AFC系统集成项目设备检验票机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TYAFC-02
1. 谈判条件
本项目太原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AFC)系统集成项目,已由太原市轨道交通建设服务中心轨建函字【2020】26号审批,项目业主为太原中铁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本项目AFC-02(检验票机)在一次、二次招标时流标,现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太原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南起人民南路站,沿人民路、长治路、解放路向北布设,北端止于西涧河站,线路长度 23.647km ,共设车站 23 座,其中换乘站 7 座。AFC项目工期自2020年7月1日至 2020年10月31日。
2.2谈判内容:本次谈判的物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及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太原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AFC)设备招标一览表》。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谈判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7年度至2019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谈判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1.7 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投标人。
3.1.8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本次招标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 《太原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AFC)设备招标一览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潜在投标在谈判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投标人当地法院盖章)。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地点:2020年9月9日 至 2020年9月14日,每日8:30 时至16:00 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9月14日16: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可编辑WORD版及汇款底单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谈判编号和供应商单位名称)。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招标代理单位指定账户(见4.4),招标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