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七师胡杨河市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BTJY07GCGK2020128)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2019〕19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筹建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七师胡杨河市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设备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70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143.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胡杨河市 3.工程规模:建设垃圾中转站房、垃圾处理设施及垃圾中转运输工具等。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
| BTJY07GCGK2020128-01-01 | 七师胡杨河市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设备标段) | 本次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垃圾压缩系统、平移换箱机构、垃圾集装箱、钩臂车、高压清洗机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全部内容(交钥匙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供货要求) | 2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 企业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独立法人资格; 2.其他要求: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能够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中投标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无市场不良行为纪录; 6.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9月10日 00:00:00至2020年09月15日 20:00:00 |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