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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正方大道以南片区城市设计及控规单元图则调整项目
2020-09-10
招标公告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玄武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就其南京市江宁区正方大道以南片区城市设计及控规单元图则调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南京市江宁区正方大道以南片区城市设计及控规单元图则调整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29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023220980248  

1.2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正方大道以南片区城市设计及控规单元图则调整项目

1.3预算金额:人民币240万元

1.4最高限价:人民币240万元

1.5采购需求:包括“南京市江宁区正方大道以南片区城市设计”和“南京市江宁区正方大道以南片区控规图则调整”两个部分。

主要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完成现状调查、资料搜集和初步成果编制;

2)初步成果经招标人确认和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部门审查后4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中间成果;

3)中间成果经招标人确认和市规划主管部门技术审查后30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完成送审成果;

4)审查通过后中标单位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成果。

注:项目实施具体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招标人相关要求进行调整。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规划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0年9 月8 日至2020年9 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2获取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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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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