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传输基础资源智能管理新建智能井盖项目智能井盖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00J07K)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19年传输基础资源智能管理新建智能井盖项目智能井盖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TC200J07K),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002 第2包: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3个智能井盖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和签字或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应包括智能井盖,若为框架合同还需提供相应订单信息(不计框架合同),合同必须同时提供相应发票扫描件,合同原件备查。
(合同或订单清单中应包含智能井盖或井盖位移或电子井盖或智能电子加密井盖或智慧井盖或密码井或人井维护监控或井盖控制终端或NB-IOT井盖等字样),投标人还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2.3.1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证明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部分不能提供审计报表的企业不适用,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3.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①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一般纳税人戳印的,要求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②如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要求提供为本项目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
2.3.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应答前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
依法免税的报价人,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2.4.1.近3年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因投标人责任引起的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的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2)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3)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4)按照《中国移动北京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被处理的,或在处理执行期的;
2.4.2.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按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提供的模板)。
2.5投标厂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6其他要求:
2.6.1 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需通过CMA或CNAS认证),符合且全部满足《智能井盖实验室认证报告通信性能测试表》(见技术规范附件2)中的测试项目,检测产品必须为物联网智能(智慧)井盖或者NB-IoT智能(智慧)井盖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出具时间要求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原件备查。
2.6.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必须满足,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2.6.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9月11日10时00分00秒---2020年09月18日16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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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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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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