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集团
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鲁南化工热电车间炉水处理剂公开招标公告
2020-09-14

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

鲁南化工热电车间炉水处理剂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鲁南化工热电车间炉水处理剂的招标人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材料使用单位为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鲁南化工热电车间炉水处理剂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YK2020C352P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货物的范围:本次招标为鲁南化工热电车间炉水处理剂采购,锅炉炉内处理剂,供260t/h锅炉2台、130t/h锅炉2台使用,处理剂使用数量:20吨。投标报价包括货物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税率13%)等所有费用。(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交 货 期: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使用单位通知分批供货,每次接到使用单位供货通知后不超过5日将货物送到。供货及服务期限为12个月。

交货地点: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

交货方式:地面交货至指定地点。

3.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平台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人民币),进口或国外品牌在国内的代理商,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此次采购货物相应的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3)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不少于3份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使用安全运行业绩至少一年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证明材料作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的重要评审内容,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明细、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

6.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6.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6.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6.3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20年9月14日 09: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 2020年9月18日 18:00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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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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