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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绥化市肇东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六十一标段(二次)标段招标
2020-09-14
2020年绥化市肇东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第六十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绥化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2020年绥化市肇东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绥农函发〔2020〕4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肇东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化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田间道路工程、排水及其他工程。

2.2建设地点:肇东市。

2.3质量标准:合格;

2.4计划工期:32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9月1日。

2.5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第六十一标段:4,841,887.00元,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滴灌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要求。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2018、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2017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

3.4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拟派项目经理1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连续6个月(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5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要求除安全员外,其余的项目管理人员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连续6个月(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6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3.7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17年6月以来)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16时00至2020年9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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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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