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产诉讼荥经豫川合同欠款案执行阶段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文件
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碳钢合金部就中国矿产诉讼荥经豫川合同欠款案执行阶段选聘律师项目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范围:符合公司要求,在中国五矿电子商务平台成功入库的律师事务所。
2.2服务周期:案件执行完毕
2.3服务方式:乙方派遣专业团队,对甲乙双方确定的服务内容,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2.4服务地点:不限
2.5项目情况:
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与荥经豫川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荥经豫川”)于2015年签订三份锰矿购销合同(合同号:2015CN061J041X0、2015CN061J196X0、2015CN061J197X0),该业务通过信保额度向荥经豫川授信400万锰矿赊销额度,向其赊销锰矿。荥经豫川由于资金链断裂,未能按合同约定在放货后三个月内付清货款及利息等费用,三笔合同荥经豫川共欠款3,658,515.24元。合同产生逾期后,业务员多次通过电话或当面向其催款,并出具催款函,均未果。经双方协商,于2016年7月30日签订还款协议,协议规定自2016年9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荥经豫川分20次向我公司回清所有货款、堆存费及利息等全部费用。荥经豫川仅于2016年9月29日履行还款协议第一期181,755.00元后,不再回款,截止今日,仍有3,476,740.24元剩余款项未回。 2015年5月28日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雅云冶化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硅锰合金购销合同(合同号:2015CN111N042X0,硅锰合金,数量:1000吨,单价:5600元/吨,合同总金额:5,600,000.00元),此合同同样为赊销合同有应收逾期。由于四川雅云与荥经豫川的实际控制人同为张荥,且荥经豫川为实体生产工厂,后经双方商议,为了避免提起诉讼后导致荥经豫川无法正常生产而无法及时还款,矿产公司对其母公司四川雅云提起了正式诉讼,向其发出《律师函》并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正式诉讼,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要求四川雅云从2016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五年间,分批次向我公司回款5,259,583.64元,但其仅仅于2016年7月1日及2016年9月29日履行了两期回款任务262,979.18元,2017年12月8日回款5万元,合计回款312,979.18元 ,截止今日,仍欠我公司4,946,604.46元未回。 而后,中国矿产碳钢合金部再次赴荥经豫川催款,并于2016年7月30日共同签订了还款协议(详见附件)。 2016年至今,中国矿产碳钢合金部业务员多次催款。2019年9月再次咨询案件律师跟踪其实际资产状况及还款能力,2019年11月赴四川与法人张荥了解实际情况,但对方未提出具体还款计划。
附件:还款协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
1)投标人应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和独立签署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律师事务所同时存在总部、分所等分支机构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可在中国五矿电子商务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开标、评审时间和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0日14:00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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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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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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