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海关办公家具(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海关办公家具(一期)
项目编号:ZHHY-ZB-2017-08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云香
项目联系电话:0756-25102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人:吴先生、刘先生;电话:[0756-8164360、81643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方小姐 0756-2510299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二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货物的名称:办公家具 。
2、内容:家具的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3、数量: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4、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70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整体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5、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6、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7、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使用“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新版证照即可),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本采购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的供应商。3、在近三年的政府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或资格申明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投标邀请函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5.3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23日 08:30 至 2017年10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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