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怀铁路涪陵至梅江段增建二线站后工程自采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
谈判编号:FXTL2020-03TP
本采购项目渝怀铁路铁路涪秀二线铁路工程,已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以《关于渝怀铁路涪陵至高谷段增建第二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铁设函[2010]1094号)、《关于渝怀铁路高谷至冯家坝段增建第二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铁设函[2010]1096号)、《关于渝怀铁路冯家坝至酉阳段增建第二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铁设函[2010]1095号)、《关于渝怀铁路酉阳至梅江段增建第二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铁设函[2010]15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渝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采购人为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涪秀二线铁路工程项目部 。本项目的TX11(SMC复合槽)、DL28(SMC复合槽)包件现已具备谈判条件,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
2.1项目概况:
渝怀铁路涪陵至梅江段增建二线站后“四电”集成项目位于重庆市境内,沿线经涪陵区、武隆区、彭水县、黔江区、酉阳县、秀山县3区3县。起于涪陵站(不含)K120+194,止于YDK426+768,成都局管内正线长度309.633km。本工程主要为渝怀线范围内的不限于隧道永久照明、消防、通风、防灾救援、“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范围的施工。渝怀铁路增建二线施工范围为临近既有线施工。
设计单位: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渝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工期要求:2017年6月1日至2020年11月1日
2.2采购内容: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渝怀铁路涪陵至梅江段增建二线站后工程自采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
包件一览表》。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谈判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采购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2016-2019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采购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详见《渝怀铁路涪陵至梅江段增建二线站后工程自采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供应商专项资格条件。
3.1.7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成都铁路局、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投标。
3.1.8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采购中同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谈判;
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谈判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谈判条件。供应商在谈判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
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需在谈判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3.3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
4.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地点:2020年9月16日 至2020年9月18日,每日8:30时至16:00 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于2020年9月18日16: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