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发生器询比公告
中节能(秦皇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名称:臭氧发生器 |
二、项目编号:2020090203011225000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秦皇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
六、所属项目名称:秦皇岛生活垃圾焚烧项目 |
七、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二)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建设规模 1500t/d,项目一期规模2台500t/d炉排炉,2台12MW中温中压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二期为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设1条 500t/d的垃圾焚烧线。每台焚烧炉全年额定运行时间8000小时,年焚烧垃圾 36.5 万吨。 |
八、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一台臭氧发生器 |
九、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臭氧浓度:150mg/L;氧气量:1.5m³/h;电源:380V |
十、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30天 |
十一、采购货物交付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 |
十二、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二)其他资格要求: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业绩要求:须提供所供产品近三年内(指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及以上同类设备供货业绩(并应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包括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内容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无 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 |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
十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1日 23时59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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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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