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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油田雾笛导航系统采办(四标段)招标公告
2020-09-16

项目名称:渤海油田雾笛导航系统采办 标段(包)编号:2020-HW-GK-YXTJ-0744/04 发标日期:2020年09月16日
受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渤海油田雾笛导航系统采办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货物名称:渤海油田雾笛导航系统采办(四标段)
交货期:订单生效后6个月
数量:1套
交货地点:天津市塘沽或山东青岛,具体指买方指定送货地点
项目概况:1、协议有效期为5年,执行采用“3+2”模式。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起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合同执行过程中,第三个自然年内,除非合同一方明确提出不再续签合同,则合同在第三个自然年执行完毕后执行期限自动延长两年。若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一方提出合同终止之外的其他异议,不影响合同有效期的效力,待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采购:雾笛导航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供货范围:
输入电压:220V、1Ph、2W、50Hz ,控制盘1面、雾笛2台(主、副各1台)、导航灯4盏、障碍灯5盏、雾探测器1个、光电开关1个、低倍率镍镉电池1套(环境温度最低-25℃),电池充电器1套(含温度补偿单元)、其它附件。
项目所在地:天津滨海新区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资格要求:1.雾笛导航系统需按照《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的要求进行设计、制造、认证和检验。投标人应委托CCS对雾笛导航系统整体进行检验并获得检验证书。
2.投标人所投标的雾笛导航设备应为制造厂家的标准产品,不接受试制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在投标截止日前十年内应具有至少一个项目在海洋环境条件下(海洋石油平台或FPSO)的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是指:合同或调试验收报告或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上述文件中如未包含设备所在设施的名称及使用方信息,投标人应提供有效说明文件。
3.投标人本次投标的蓄电池如不是推荐品牌,应具有至少十套在海洋石油平台、FPSO成功运行两年及以上的应用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证明(合同、调试验收报告或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等文件)。电池类型和电池的额定容量(考虑温度下降的因素)应满足请购书和数据表的要求。电池的容量计算应符合IEEE1115-2000标准并考虑低温影响和老化因素。供货商应提供详细的电池容量计算书。
4.其它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0年09月16日到2020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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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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