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三环(化工路)(闽江路-哈东路)快速道路工程止电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02947GC0001022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东三环(化工路)(闽江路-哈东路)快速道路工程止电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02947GC0001022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道外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见公告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2、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
4、项目管理人员小班子成员岗位证书
项目经理1人,提供二级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施工员1人,提供岗位证书
质量员1人,提供岗位证书
安全员1人,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行政管理中实施信用记录核查的意见》(黑政办发〔2013〕27号),投标企业需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投标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8、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审核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9月17日09时00分00秒---2020年09月23日16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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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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