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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翻园村公墓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0-09-17
发布日期: 2020-9-17 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亚市吉阳区翻园村公墓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编号:syzw20200916011)已由三亚市吉阳区发展改革局以吉发改【2018】278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三亚市吉阳区翻园村小组南侧山坳坡地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为166572.552平方米(约25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公墓、给排水、电气及绿化工程等。计划工期:540日历天。。招标控制价118,647,884.6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54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三亚市吉阳区翻园村公墓建设项目(施工);标段编号: syzw20200916011001;标段类型: 施工;控制价:118647884.6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建安工程施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2.6质量要求:
标段1: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3.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 2 家。 3.2.4 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实施合同,承担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以及在联合体成员之间的合同协议书中作相应声明,应有使所有联合体成员受到法律约束的签署文件。 3.2.5 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被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工程设计过程中一切事务。 3.2.6 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全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6 信誉要求: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的行为。 3.7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持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并在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办理 CA 数字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0年09月17日 00时00分至2020年09月24日 00时00分,从平台(海南省)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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