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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强路、民生路、苑东街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0-09-17

自强路、民生路、苑东街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自强路、民生路、苑东街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已由石家庄市桥西区行政审批局 西行审招标核【20205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石家庄市桥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民生路(平安大街至建设大街、包含金城胡同)、自强路(中华大街至站前街)、苑东街(中山西路至槐安路、包含福荣街)

2.2建设内容对目视范围内沿线建筑立面、便道及其绿化、公共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建筑立面改造主要包括:修复破损墙体,规整立面附着物;整治门店牌匾,楼体标识;对围栏(围墙)进行维修、翻新;在窗户玻璃外加木格栅、金属格栅;增加铝合金空调篦子,部分更换断桥铝门窗。便道及其绿化主要包括:便道铺装改造;增设花箱及花箱绿化、提升花池及花池绿化、增设树池篦子、新增绿地等。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增设公共座椅、树池座椅;改造变电箱、垃圾桶;更换通知栏;增设立体电子广告牌;增设公共厕所;改造地下车库入口等。

2.3标段划分

一标段:自强路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最高限价:5362645.75

二标段:民生路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最高限价:4037867.6

三标段:苑东街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最高限价:5850111.59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施工内容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日期以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自强路、民生路、苑东街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共分为3个标段,为保证本项目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每家投标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   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   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   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17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18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19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20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21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22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23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917 9 00 分至2020 109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 0311-89668589。完成后绑定CA 数字证书,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关注项目”。CA 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109上午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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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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