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跨行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和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2020NBHSQT083(CBNB-20206269)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子包号 | 招标内容 | 服务期限 | 中标数量 |
一 | 跨行定期存款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自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4日)。 | 2家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在宁波市海曙区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等银行机构的总行(总机构在甬)、宁波市市级分行(总机构不在甬)或其在海曙区设置的一级支行。如属于同一家总行的分支机构有2家及以上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总行(总机构在甬)或宁波市市级分行(总机构不在甬)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格式自拟),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并按招标文件资格部分要求将查询结果做进投标文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正在对招标人的执行款专户和案款暂存资金专户进行服务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一)发售时间: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3日(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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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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