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合肥)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保温修复工程询比公告
中节能(合肥)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 一、项目名称:中节能(合肥)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保温修复工程询比采购 |
| 二、项目编号:20200401030103564001001 |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合肥)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 五、代理机构: |
| 六、所属项目名称: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 七、项目概况: |
| (一)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 (二)项目建设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2000吨,建设内容为4×50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4×11MW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施。 |
| 八、本次采购工程范围及内容:吸收塔椎体及下部输灰螺旋、飞灰仓椎体及下灰螺旋、引风机出口烟道、#1-#4炉水平烟道顶棚等管道保温和设备保温修复,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
| 九、本次采购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安徽合肥 |
| 十、工期要求:管道和设备保温施工周期60天,如遇雨雪天气顺延。停炉检修期间需要安装的保温,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按时完成,不得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 (二)其他资格要求: 2.2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3)近三年内,未出现成交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重大质量问题。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 2.2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2.2.1 具有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2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3项管道、设备保温工程项目业绩,每项保温工程修复面积至少600㎡以上。 2.2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3)近三年内,未出现成交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重大质量问题。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 2.2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2.2.1 具有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2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3项管道、设备保温工程项目业绩,每项保温工程修复面积至少600㎡以上。 2.2.3 最高应答限价:1236406.19元。 |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 |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 (一)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9日 10时00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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