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1/19-QT-11)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一、招标条件
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供热客服收费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一、二期客服、收费相关工作具体范围:
一期工作范围:银川市自营区域供热面积约1241万平方米,永宁、望远供热面积约563万平方米,自营面积共计1814万平方米,自营区域用户约16.5万户,具体面积及户数以招标方提供的最终数值为准;趸售面积约1759万平方米。
二期工作范围:银川市自营供热面积约1465万平方米(暂定),具体数据以招标方提供的最终数值为准。
范围: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一二期客服、收费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 |
CHDTDZ041/19-QT-1101 | 供热公司2020-2021年度供热客服收费服务 | 1000元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热公司2020-2021年度供热客服收费服务标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包含供热。
2.专用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供热经营许可证。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从事供热客服收费管理(需提供3年内任意1个月的客服电话记录或收费发票复印件),或至少具有1个供热面积不少于200万㎡的客服或收费合同业绩(合同业绩须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签字页等材料)。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9-17 12:25到2020-09-2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9-17 12:25到2020-09-23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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