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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城市互联网产业智慧孵化园项目项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城市互联网产业智慧孵化园项目标段招标
2020-09-18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207G200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城市互联网产业智慧孵化园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讷河市经济合作促进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城市互联网产业智慧孵化园项目

2.2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房屋改建直播基地、电竞馆、大数据展厅等互联网智慧产业;改建规模15867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

2.3建设地点:讷河市

2.4计划工期:2020年10月15日-2021年2月1日(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6控制价:3760万元

2.7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全面责任的所有工作内容。

2.8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设计相关规定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须由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并明确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③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④联合体内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施工方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壹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方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和进行登记。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0年09月18日9时30分至2020年09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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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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