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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北京)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中节能(北京)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咸宁市(崇阳)静脉产业园一期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项目压缩空气制备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2020-09-18


中节能(北京)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咸宁市(崇阳)静脉产业园一期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项目

压缩空气制备系统采购

询比公告

    中节能(北京)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名称:中节能(北京)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咸宁市(崇阳)静脉产业园一期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项目压缩空气制备系统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00802030111047001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北京)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六、所属项目名称:/

七、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市政污处理、炉渣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规模800t/d,拟建设1台800t/d炉排炉式垃圾焚烧炉和1台额定功率20MW的高转速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协同处理市政污泥60t/d、餐厨垃圾30t/d,配套建设焚烧炉渣处理车间,预留厨余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场地。

八、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压缩空气制备系统,供应商负责提供提供压缩空气系统的所有主设备和附件、一次、二次仪表及控制系统、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应满足电厂安全、可靠运行的要求,并对系统设备的设计、供货、安装指导、调试指导、培训和售后服务等负责。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九、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十、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全部货到现场。

十一、采购货物交付地点:咸宁市崇阳县桂花泉镇官庄村。

十二、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如有)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供应商在2017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3个及以上压缩空气制备系统设备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截屏为准)。

5.其他要求:

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十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9月26日23时59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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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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