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化学-采办共享中心就海南精细化工二期丙烯腈项目-火炬成套单元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货物名称: | 海南精细化工二期丙烯腈项目-火炬成套单元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11个月,延期超过8周投标将会被拒绝 |
数量: | 1台套 |
交货地点: | 海南省东方市珠江南大街丙烯腈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
项目概况: | 海南精细化工项目二期工程丙烯腈项目建设范围包括20万吨/年丙烯腈装置、7万吨/年MMA装置、21.4万吨/年SAR装置、12万吨/年乙苯苯乙烯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及外围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约27.7亿元,占地面积约21公顷,计划工期28个月,预计于2022年11月份建成投产。 |
项目所在地: | 海南省东方市珠江南大街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持有有效期内针对“火炬排放装置、燃烧器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服务”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 (4)投标人需持有与本标的相匹配的环境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或以上。 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设计能力范围内的已投用的、组份相似(必须含有丙烯腈、氢氰酸)、火炬高度不低于80米、在丙烯腈或同类装置连续运行2年及以上的高架火炬业绩至少2个,否则投标不予接受。 上述业绩要求需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无价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以及用户出具的稳定运行2年以上的使用证明。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日期、设备名称、火炬气组分、火炬高度、稳定运行2年以上。未提交业绩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验证合同签署日期、设备名称、火炬气组分、火炬高度、稳定运行2年,均视为无效业绩。 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近三年(2017~2019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0年09月20日到2020年0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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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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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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