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LNG派驻组就中海油天津LNG 二期项目接收站及储罐工程详细勘察报告审查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 服务项目名称: | 中海油天津LNG二期项目接收站及储罐工程详细勘察报告审查服务 |
| 完工期: | |
| 项目概况: | 中海油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拟针对天津LNG二期项目接收站及储罐工程详细勘察报告审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诚邀具有资质能力、价格竞争力、质量优势和良好信誉的企业报名参加。 |
| 项目所在地: | 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南疆港区南航东路777号 |
| 服务内容简介: | 对中海油天津LNG二期项目接收站及储罐工程的详细勘察成果报告进行审查,并提供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资格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机构类别:一类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 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在石油化工行业或石油天然气行业勘察报告审查类似业绩不少于2项。 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有权拒绝其投标: (1)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投标人被气电集团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4)投标人被气电集团进行风险提示,且在系统中被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09月21日到2020年09月28日 (以采办系统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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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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