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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7、8号机汽机房运转层浮点橡胶地板修缮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2017-10-31

招标公告重新公告

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7、8号机汽机房运转层浮点橡胶地板修缮项目

招标编号:CSIEZB170507840

1. 招标条件

  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78号机汽机房运转层浮点橡胶地板修缮项目招标人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78号机汽机房运转层浮点橡胶地板修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或三证合一);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具备国家政府部门或行业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ISO9000系列或同等质量体系认证;

42005年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橡胶地板维护或施工单次超过500平方米及以上、3份及以上合同业绩,安全、质量状况良好,且无不良施工记录,无安全生产事故,无质量事故;

52005年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审核地点详见)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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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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