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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 京通铁路隆化(不含)至朝阳地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09-22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

京通铁路隆化(不含)至朝阳地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JT-TP-16)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京通铁路隆化(不含)至朝阳地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已由铁路总公司以铁总鉴函【2018】786号《关于京通铁路昌平至朝阳地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国铁路总公司、河北省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京通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部。本项目物资由于工期紧张,现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京通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隆化(不含)K244+565至朝阳地(含)K358+200,线路长度113.7 km,含拆迁及征地、路基、桥涵、隧道与明洞、轨道、通信、信号、信息及灾害监测、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房屋、临时设施及过渡工程。

京通铁路昌平至朝阳地段位于华北地区,线路基本呈西南—东北走向;京通铁路是继京沈、京承铁路之后,又一条连接关内外的铁路运输线,是联系华北和东北、沟通内蒙古东、西部的重要铁路之一。

昌平至朝阳地段线路由北京铁路枢纽昌平车站开始,经北京市昌平区,怀柔区,密云区,过长城一线(古北口)进入河北省,线路走向转向西北,直至虎什哈后继续向东北方向,经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隆化县、围场县,于朝阳地(蒙冀交界)为止。

本工程共包含河洛营、汤头沟、沙坨子、张三营子、东大坝、庙宫、四合永、腰栈、广德号、银镇、纪家沟、黄家店、朝阳地13个车站及相应区间,线路长度113.635km。

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I 级。

(2)正线数目:单线。

(3)设计速度:维持既有。

(4)限制坡度:维持既有 6‰,其中四合永至纪家沟段 12‰。

(5)最小曲线半径:维持既有 500 m。

(6)牵引种类:电力。

(7)机车类型:HXD 系列

(8)到发线有效长度:850m。

(9)牵引质量:4000t。

(10)闭塞方式:半自动闭塞。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0月30日

2.2采购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京通铁路隆化(不含)至朝阳地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投标供应商须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内。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2018年至2019年每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近三年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以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家行政部门通报为准),企业目前不处于中国铁路总公司暂停投标期;

3.1.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谈判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1.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谈判不接受近三年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8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9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1.10需外购部分应符合有关认证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ISO9000:2008证书、检验报告及相关的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CRCC证书、入网证等)。

3.2本次谈判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谈判人购买谈判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20年09月22日至2020年09月26日,每日9:30时至17:30 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于2020年09月26日17:3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购买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word版及汇款凭证扫描版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谈判编号和供应商单位名称)。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采购代理单位指定账户(见4.4),采购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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