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栾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二期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栾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二期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石家庄市栾城区行政审批局以批复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栾城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栾城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栾城区。
2.2项目规模和内容:一是从地表水厂铺设输水管网至各受益农村,栾城区农村居民生活基本实现引江水全铺盖。输水管网铺设总长度约100km;二是对部分村村内破损老化影响供水的配水管网进行改造,以保障水源置换后各村村内正常供水,管网铺设总长度1800km,对约100个村更换预付费水表,共计5.5万块。
2.3招标范围:①满足相应设计阶段要求的工程勘察(含工程测量、岩土勘察、物探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招标服务(包括提供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②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前的设计服务等内容。
2.4服务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提供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4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后续服务从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2.5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行业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或引调水)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
3.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不良诉讼;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23日9:00至2020年9月2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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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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