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KCGC-2020-02793
开始日期:2020-09-23
截止日期:2020-09-28
招标人: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
项目编号:KCGC-2020-02793
1、磋商条件
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甘美医院门诊楼新增用电负荷低压配电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采购人为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昆明市北京路1228号
2.2项目概况:随着甘美医院的快速发展,原门急诊楼的设计用电已不能满足医院发展的需求,即将建设的产前诊断中心实验室、精准分子中心、A、B、C区中庭扩建等、涉及产科、儿科、药房、整形美容科、口腔科等科室增加用电需求。经初步测算,约需增加用电负荷约530KW左右。经现场勘查看,需从1号,2号配电室分别引入电缆回路至A区负1楼地下室强电井、A区1楼医护区强电井、B区2楼医疗街强电井、C区2楼医护区强电井、D区4楼医疗街强电井。包括但不限于:电缆铺设、地沟、桥架、开关、配电箱、电缆通道修建及恢复等内容的设计及施工。
2.3工期要求:30日历天完成全部工作内容交付甲方使用。
2.4工作范围:新增低压配电箱的电源搭接点至配电箱的电力电缆路径走向、电缆选型及相关电气及其他的相关工作。
2.5工程质量要求:
(1)设计:供配电方案应从项目的经济性、可实施性、电缆通道设置布置的合理性等方面来综合考虑设计方案,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省市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满足施工要求。
(2)施工:施工质量符合GB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国家及云南省相关行业标准,一次验收合格。,施工期间保证电力正常使用。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7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有效的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设计丙级及其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其以上资质;
3.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财务要求:具有2017、2018、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供应商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5项目负责人要求
(1)施工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
(2)施工项目经理: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其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机电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施工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施工项目经理必须长驻现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并附有相应承诺。
3.6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专业为电力工程相关专业),提供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注册证书(若有)、职称证(若有)、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供应商2017年至今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的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其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是满足指标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或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3.8信誉要求:供应商信誉条件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的行为记录。代理机构将对参与本项目磋商的各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查询供应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磋商小组评审。
3.9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备案相关证明材料:
①云南省省外的设计企业需具备有效的省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
②省外建筑业企业应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的规定,提供针对投标项目的登记信息的打印件;
3.10本次竞争性磋商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两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②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0年9月23日至2020 年9月28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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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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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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