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饮用水监测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瓮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饮用水监测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 10月16日 9 : 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瓮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饮用水监测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YSZB2020-QN3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序列号: 瓮采复[2020]125号
采购主要内容:饮用水监测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设备
采购数量: 1批
预算金额:2500400.00(元)
最高限价:2500400.00(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最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或资金证明文件,或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或2020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最近2019年或2020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2、信用查询:供应商近三年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能转包及分包。
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9 月24 日09:00:00至 2020年9 月29 日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3:00:00 ,下午13: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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