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衢州光明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力物资分公司800千伏宾金线通道整治大修防外破图像监测装置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QZMKGZ-2017-113)
1. 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 衢州光明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单位为衢州光明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招标人为衢州光明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力物资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委托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2资质条件: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本投标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颁发的、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或子包)的投标。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能满足本项目的交货时间要求。联合体各方签署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中投标。
(3) 投标人必须有能力提供系统设备/材料的安装、调试、维修及备品备件供应等技术服务,且须得到制造商的充分授权,并同时提供卖方及制造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
(4) 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在国内货物招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5) 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6) 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投标产品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7) 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严重不良纪录,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8)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技术、管理、经验、信誉、资金、装备等方面的要求,在近三年的投标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
(9) 近三年所供应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或虽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10) 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相关建设部门公开通报批评。
3.3 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日至 2017 年11月6日,每日上午 9 :00时至下午 17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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