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实训基地建设——汽车实训车间环保设备改造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3室(崇外大街90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0-15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XM2020_119203_000087-JH001-XM001
项目名称:实训基地建设——汽车实训车间环保设备改造
预算金额:15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5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焊烟净化装置1套、车间生产废水处理回用系统1套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执行《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9-25 至 2020-09-30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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