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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智能交通系统工程项目延寿县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标段招标
2020-09-25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RCG[2020]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寿县智能交通系统工程项目已由延公交呈[2020]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延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寿县智能交通系统工程

2.2建设地点:延寿县

2.3建设规模:后台:指挥中心、机房建设;前端:红绿灯灯岗、智能信号灯控制系统、闯红灯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卡口系统、全自动违章停车抓拍系统、单行抓拍系统等,以及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2.4招标控制价:12,552,747.71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2020年10月26日,计划竣工:2021年08月23日,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4月30日,总计152天受冬季高寒影响,为休工期)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须提供项目经理近三个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同时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投标人是“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18.7.239.172:8881/zzcxqqjl.jsp)被通报的欠薪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应先在""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9时至2020年9月30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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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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