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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宁东青小镇综合开发项目投资人遴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9-27

编号:SG2020124

受常州天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单位常州天宁东青小镇综合开发项目投资人遴选项目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内容:

常州天宁东青小镇综合开发项目投资人遴选

(二)常州天宁东青小镇综合开发项目概况:

1、项目性质:新建

2、合作范围:常州市天宁经济开发区东青片区,东至常焦线、南至长青路、西至大明路、北至沪蓉高速,土地面积3541.5亩,上述土地范围内可出让经营性用地面积1258.2亩,其中居住用地896.50亩,商住用地71.50亩,商业用地76.2亩,安置房用地214亩。

3、合作模式

(1)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投资的合作方。

(2)常州天宁区政府授权招标人负责天宁东青小镇片区开发,招标人委托全资子公司作为出资主体参与投资项目公司。

(3)双方按约定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的运营实施主体。

(4)项目公司资金投向:本项目的征拆及清障平整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含道路工程、市政管线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水利工程等)、公共服务设施(含安置房、幼儿园、初中等)的工程投资等。

4、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暂定6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中标人回收投资成本、投资收益及投资奖励(或有)之日止。如6年合作期满需要延期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5、合作内容:

(1)整体规划及设计

项目公司聘请国内外知名的城市及产业规划机构对本项目的开发进行规划及设计,并完成对本项目范围内的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的编制、优化或报审报批工作。

(2)土地征拆及清障平整

项目公司按约筹集资金并支付本项目范围内房屋征拆、土地清障平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第三方的服务费用、地上地下管线迁移费用、失地农民保障费用等。

(3)工程建设投资

本项目范围内拟建设项目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含道路工程、市政管线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安置房、景观绿化工程、水利工程等)、公共服务设施(含幼儿园、初中等)等(具体实施以最终立项批复为准)。

(4)产业发展服务

项目公司根据招标人要求开展土地营销、产业招商等活动;依据产业发展规划和定位,项目公司协助招标人制定合理的产业招商政策,并开展产业策划、招商、投资及资产运营等工作。

(5)市政配套投资

根据本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开发建设及政府需求,项目公司将为本项目范围内供电、供水、供热、燃气、通讯、污水处理、公共停车场等市政设施工程的具体实施单位筹集资金。

6、投资总额:

本项目估算的投资总额为61亿元。

二、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三年限制);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投标人2019年末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亿元整,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时须携带原件核查,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8.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作为投资人在中国大陆地区独立投资或联合投资一个总金额不低于20亿元的工程投融资项目业绩(投标人控股子公司业绩视为投标人业绩;类型为PPP或投资人+EPC;须提供:①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公示链接及截图,②投融资项目业绩合同或协议,时间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或协议中载明的金额为准)(投标时须携带原件核查,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注:上述所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1.投标人应首先注册成为平台网站会员,详见注册指南。

2.投标人按系统提示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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